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 (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申請人:申請補助延攬科技人才案者(以下簡稱申請人)須為申請機構之教學、研究或一級行政主管人員(含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受延攬人: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申請人:申請補助延攬科技人才案者(以下簡稱申請人)須為申請機構之教學、研究或一級行政主管人員(含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受延攬人:
- 講座人員
- 客座人員(限國外科技人才)
- 博士後研究人員:具有博士學位,且有發展潛力之本國籍或其專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人才。
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邀請對象: 受邀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補助期間:補助期間以七日內為原則,因特殊需要,最多以一個月為限。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邀請對象: 受邀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諾貝爾獎得主
- 院士或國際知名學者
- 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專家學者
補助期間:補助期間以七日內為原則,因特殊需要,最多以一個月為限。
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台短期訪問 (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被邀請人之資格條件: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被邀請人之資格條件:
- 諾貝爾獎得主。
- 院士或國際知名學者。
- 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專家學者。
- 科技組織或學術團體之主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