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國科會尖端晶體材料開發及製作計畫徵求公告

by Yang-Kuang Chao
134 觀看次數

一、計畫目標

為提昇國內新穎材料設計,如量子材料開發、單晶合成與磊晶成長以及相關學術研究、強化元件製作之研發品質及競爭力與促進國內基礎科學研究。並期部份關鍵性材料研發可以達到國際間領先地位,更能密切與產業應用接軌,為前瞻科技產業尋找新的契機,開創國內科技研究的長期經濟價值。

二、計畫性質

計畫徵求分四種性質:

(一)材料服務計畫,旨在建立或維持尖端晶體、量子材料及單晶與磊晶成長所需之關鍵性核心設施、技術、研究及服務實驗室,以期發展出具關鍵功能性材料或關鍵長晶技術;
(二)學術型研究計畫,旨在研究材料服務計畫產出晶體材料之相關學術型研究;
(三)應用型研究計畫,旨在發展材料服務計畫產出晶體材料之相關應用性研究;
(四)卓越研究群計畫,旨在連結前三類型,以長晶關鍵技術為核心,整合學術與應用之計畫。

三、申請機構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 (二)經國科會(以下簡稱本會)認可之行政法人學術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及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四、計畫主持人資格

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資格者。

五、計畫徵求重點說明

本次徵求將以下列四種性質之計畫為重點,各項目列舉如下:

(一)材料服務計畫
➢ 發展學術、產業應用上具創新性及關鍵性之新穎尖端晶體材料或關鍵長晶技術
➢ 鼓勵新穎具前瞻應用價值之材料發展,例如量子技術應用材料或次世代半導體元件之關鍵低維材料
➢ 強化與發展具國際水準之尖端晶體材料製備
➢ 提供國內外學界、產業界及各項應用具價值之單晶與磊晶樣品服務
➢ 建立尖端晶體材料製備成果之資料庫
➢ 申請書內容應包含下列要件,請在CM03表中敘明:

  1. 如曾獲本案補助者,請說明計畫執行現況及成果。未曾獲補助者, 請說明未來規劃,規劃內容須符合本計畫重點。但以具既有尖端晶體材 料成長設備與成長能力以及具體合作成果的申請案,優先考量。
  2. 服務計畫之行政管理規劃、設施維護和操作計畫、對外提供服務及 收費標準辦法等。
  3. 該設施建置後對學界或業界可能帶來之顯著影響。
  4. 訂定使用本計畫設施成效指標,如樣品使用於學術或應用成果。
  5. 主持人服務機構之配合措施,含技術人員、空間、經費、現行設施 之使用權等,及服務機構對此計畫所提之後續維護承諾。

(二)學術型研究計畫
➢以「材料服務計畫」所產出之材料為核心,配合關鍵檢測技術、理論模 型及計算模擬,對於特殊物性之學術研究及其他相關學術研究。
➢申請書請依本會個別型或整合型計畫書格式詳細填列,亦請說明:

  1. 近五年在晶體材料之相關研究成果。
  2. 說明擬研究晶體材料之特性及來源與合作實驗室,以及計畫中關鍵 技術在相關研究之國際競爭優勢。

(三)應用型研究計畫
➢ 鼓勵以「材料服務計畫」所產出材料為基礎的元件發展、應用或相關 產業研究,以預期達成技術準備度 (TRL) 4-7的結果。
➢ 申請書除依本會個別型或整合型計畫書格式詳細填列,請特別說明以下事項:

  1. 與「材料服務計畫」中現有團隊之合作規劃;或若無,請說明材料來源或長晶相關技術說明。
  2. 材料相關技術在產業應用上之潛力及可能價值,並鼓勵產業界共同參與研發。
  3. 申請團隊之技術準備度現況、預期發展目標及時程(參考以下表格填寫)、國內外之研發概況、及既有國內外智慧財產權布局分析。
  4. 申請團隊已獲證和申請中之智慧財產權現況。
  5. 該材料技術技轉至產業界之可行性。

(四)卓越研究群計畫 
除前述三類型計畫(材料服務、學術型研究、應用型研究),亦得跨類型組成卓越研究群(excellent clustering),研提以長晶關鍵技術為核心,連結學術與應用之單一整合型計畫,並鼓勵與產業聯盟或國際合作,目的為培育國際領先研究群與促進產業升級之自主技術能力。

六、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方式: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機構須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於113年2月6日( 星期二)前備函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 計畫執行期限程:自113年8月1日開始。
(3) 研究計畫類型: 本計畫建議申請多年期研究計畫,其中「學術型研究計畫」或「應用型研究計畫」與主持人個人一般計畫一併考量擇優補助。
(4) 申請學門代碼請填M140101(尖端晶體服務)、M140103(尖端晶體學術研 究)、M140104(尖端晶體應用研究)、M140105(尖端晶體卓越研究群)。
(5)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有義務參加尖端晶體材料研究計畫之相關學術應用推動活動以及成果發表會。
成果發表時,主持人需通知尖端晶體材料服務計畫辦公室及國科會承辦,以利 成果詳實記錄備查。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之作者機構需加上TCECM*單位名稱, 並加註標準期刊論文致謝詞。
(*註:Taiwan Consortium of Emergent Crystalline Materials, TCECM)

七、審查

依本會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方式,辦理書面初審及會議複審。必要時,得邀請計畫主持人簡報。

八、本計畫之所有服務或研究成果須配合尖端晶體材料聯合實驗室推動辦公室整體推動規劃,特別是網頁資訊提供。

九、成果考核

(一)期中考評﹕
計畫主持人應於分年計畫執行期滿前二個月繳交進度報告(內容包含:計 畫執行進度、初步研究成果、未來執行重點等),由自然處邀請學者專家 進行書面審查,並得視需要邀請主持人赴本會簡報或進行實地考評,以 憑核定下一年度經費,未能達到預期進度成果之計畫,得由補助機關終止補助。

(二)全程計畫考評:
計畫主持人於全程計畫結束後三個月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由本處邀請 學者專家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成果評鑑會議;必要時,得進行實地查訪。

(三)本計畫成果報告將會於各計畫主持人申請本會下一次研究計畫補助時, 自動於線上系統提供審查人瀏覽審閱,並列入申請人研究表現與執行計畫能力之評分項目之一。

十、計畫核定通知、簽約、撥款與經費報銷等,均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聯絡窗口

(1) 國科會自然處劉芳君科技研發管理師,電話:02-2737-7022,Email: fcliu@nstc.gov.tw
(2)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 (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


《附加檔案》

你可能也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