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資格條件:須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數學博士學位,可教授微積分者。(有教師證書者優先考慮)。
二、 起聘日期:預計113年8月1日起聘。
三、 請備妥以下資料電子檔:
1. 個人履歷表(形式不拘)
2. 新聘教師申請書(表格如附件一)
3. 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無訛)(需核章,表格如附件二)。上開著作目錄一覽表須本人簽章,表內著作皆需符合「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
4. 著作(含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附件二所列需全部附上)-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請附合著人證明(表格如附件三)
5. 學經歷證件影本(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已具教師資格者附教師證書影本、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大學以上歷年成績單及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6.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四)。
7. 微積分課程大綱(如附件五)。
8.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曾經從事過之研究計劃與重要成果大綱、以往教學評鑑資料、介紹信、得獎與專利等)
9. 新聘教師送教評會審查應繳證件清單(如附件六,申請人簽章處請簽名及加註日期)
² 所送影本均請申請人簽名及加註日期
² 相關附件請至下方網址下載:https://reurl.cc/kaQlxd
四、 應徵者請於2023年12月04日(星期一)前將上述資料寄至電子信箱 E-mail:amath@nchu.edu.tw,註明「申請教職–微積分兼任教師」,逾期恕不受理。
五、 採隨到隨審,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六、 聯絡人:林沛柔小姐
電 話:04-2284-0421#452
傳 真:04-2287-3028
參考法規:
1.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
2.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
3. 國立中興大學兼任教師聘任原則
4. 國立中興大學兼任教師聘約
表格附件:
附件一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新聘申請書
附件二 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
附件三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共同發明人)證明
附件四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附件五 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大綱
附件六 國立中興大學各學院新聘教師送校教評會審查應繳證件清單
附件七 [範例]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升等、改聘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
覽表
附件八 本校新聘、改聘申請書及升等推薦表填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