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通識中心誠徵數學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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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

聘任職稱

名額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5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徵才公告

應徵資格

收件截止日

學歷

條件、專長

應備申請資料

通識教育中心

助理教授以上

1

數學、統計相關領域博士

1. 具數學、應數、統計、資料科學或人工智慧等專長

2.具英文授課能力

3.具跨域專長者尤佳

4.檢附研究成果(含著作目錄、五年內重要著作、研究成果自述及未來三年之研究計畫)

 

1.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2. 學經歷證件影本

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或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5.  教師證書影本 (無則免附) 未具教師證書者,需附博士學位論文紙本一份

6.推薦函一封。

7. 5(110年起迄今)學術著作點數統計表(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8.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115.8.7

聯絡人

羅欣怡

聯絡電話

02-2771-21713009

聯絡電子信箱

s3314@ntut.edu.tw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3、請於1158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一份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 通識教育中心羅欣怡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申請資料恕不返還。

4、應徵者之文件需求相關資料電子檔請以mail傳送至:s3314@ntut.edu.tw

5、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通知面試,初審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6、有關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請參閱本校人文與科學學院網站:https://chass.ntut.edu.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