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分組補助辦法

by SPEC_editor
項目來訪時間/開會時間申請截止日期
主動推廣例行性學術活動依主辦人申請時間辦理每年下半年送件審查
國內學術研討會於上半年舉行
於下半年舉行
前年度十月底前
當年度五月底前
小型會議一日:上午10點至下午5點(含午餐)或2天1夜會議時間前6週

國內學術研討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然處物理研究推動中心補助研討會原則
104年度第4次審議委員會議修正通過(104.11.07)
111年度第2次執行委員會議修訂(111.05.25)

一、要點:

(一) 定義:國內研討會指於國內舉辦之研討會或非正式國際或亞太會議。(經費來源:物理中心)

(二) 對象:依規定提出申請,經執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取得核定通知者。

(三) 經費:

  1. 補助與否及核定經費由本中心執行委員會審議決定。
  2. 中心補助經費上限以比照「申請案自籌款總金額」為原則。
  3. 憑符合規定單據覈實支付予核定補助研討會之主辦方(以下簡稱主辦方),超過核定補助金額部分將不予核支。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本中心保有審酌補助經費之權利。

二、申請與審查:

(一) 申請流程:

  1. 期限:因中心經費有限,請於研討會舉辦前6個月並配合本中心執行委員會會議時間(每年約在3月、8月召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 舉例說明:
    101.01.01~06.30 間舉辦之研討會,須配合100年8月召開的執行委員會會議提出經費申請。 
    101.07.01~12.31 間舉辦之研討會,須配合101年3月召開的執行委員會會議提出經費申請。
    註:國內研討會(物理中心審查類別訂為B類):指於國內舉辦之研討會或非正式國際或亞太會議。
  3. 填寫「物理研究推動中心補助研討會申請表」(點選下載)並檢附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於申請期限前以e-mail至 prpc@phys.nthu.edu.tw ,並郵寄一份含單位主管簽章之紙本檔案至本中心。

(二) 審查時間及方式:於每年召開2次之執行委員會會議中進行審查,補助與否及核定經費由委員會投票決定,以最高票數經費補助;如最高票數相同,補助經費取平均值。會後寄發專函通知審查結果。

三、核銷及結案:

(一) 核定經費之核銷,應依物理中心規定辦理,所有費用報支均須依照行政院相關規定辦理。

(二) 為配合中心所在駐審會計單位(國立清華大學)之會計審核作業程序及專題計畫結案期限,主辦方請於研討會結束後1個月內儘速報銷結帳,並檢附所有單據(抬頭皆須為「國立清華大學」,統一編號:46804804)向本中心申請撥款歸墊。

(三) 經核定之研討會經費,由主辦單位先行墊支,待研討會結束後,儘速檢附按核定項目支出之單據至物理中心請款歸墊。

(四) 主辦方請於收據、發票上簽名以示負責,若單據不符各項目相關規定將以退件處理。

(五) 務必配合事項:若須支付同一廠商超過10萬元者,請於活動前2個月將會議議程、報價單(須蓋有廠商大小章)提供予中心,並自行寄送「校外人士/廠商匯款同意書(點選下載)資料至清華大學出納組建檔,俾利辦理科研採購作業,逾期不候。

(六) 項目:

  • 膳費
    1. 核發標準:便當100元;國內研討會半日者每人250元,1日(含)以上者每人500元。
    2. 須檢附資料:消費單據、會議簽到表。
  • 演講費
    1. 核發標準:每人每小時2,000元,依比例計算之。
    2. 為製作領據,請儘早提供講員資料。
    3. 須檢附資料:講員親簽之領據,附講員姓名、演講起訖時段之議程。
  • 臨時工資
    1. 核發標準:每人每小時168元。
    2. 申請單位須於研討會舉行時間前2週填妥「臨時工勞保/勞退、健保加保申請單(點選下載)後將正本郵寄至中心辦理勞保加保作業,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者,將不予核銷臨時工資。
    3. 加保所需勞保費用由被保險人自付。(請注意:臨時工資經費之上限為中心補助經費的5%)
    4. 若請領臨時工資人員已為清大兼任助理身分,請注意支領金額與薪資加總後勿超過工作酬金/研究津貼支給上限。
    5. 須檢附資料:臨時工資明細表臨時工約用申請單臨時工出勤工時表(點選下載)。
  • 住宿費
    1. 核發標準:以補助無科技部計畫之參加人員為原則,每日住宿費補助2,000元。
    2. 須檢附資料:消費單據、註明日期之住宿名單。
  • 交通費:研討會地點偏遠不易搭鐵公路到達者,可申請交通車(請檢附單據、乘車名單並註明起迄地點)。若因公務搭乘計程車者,應詳細說明未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原因,並於收據上以國字(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佰)書寫金額。
  • 其他項目:場地佈置費、印刷費等,請於收到核定通知後來電洽詢。

(七) 主辦單位在報銷經費時,除了檢附相關報銷單據外,還應繳交「物理研究推動中心補助國內舉辦物理相關研討會結案報告」(點選下載),以完成核銷程序。

(八) 申請科研採購案之研討會,須填寫「驗收紀錄」(點選下載)辦理驗收。


小型會議

為鼓勵學術交流活動,並簡化行政流程與時間及人力成本,即日起物理研究推動中心開始受理1日或2天1夜型式的小型主題會議申請。

會議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方式:請於會議時間前6週電郵申請表向物理中心申請,由2位中心審議委員及物理中心共同進行審查及評估決定。

二、會議經費:上限8萬元,補助經費項目為場地費、餐飲費及交通費,上述費用由物理中心實報實銷。

三、會議規模:20~50人。

四、會議時間:上午10點至下午5點(含午餐)或2天1夜。

五、會議地點:建議於鄰近高鐵站之會議場地或學校。

六、會議人力:2人(申請人、物理中心各派1名人力)。 七、物理中心支援項目:洽談會議地點與安排餐飲、建置報名系統、製作會議海報、名牌及簽到表、寄發行前通知、會議當天報到事宜等。


相關下載

類別 編碼名稱說明
申請1物理研究推動中心補助研討會申請表於研討會舉辦前6個月並配合本中心執行委員會會議時間(每年約在3月、8月召開)提出,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於申請期限前以e-mail至 prpc@phys.nthu.edu.tw ,並郵寄一份含單位主管簽章之紙本檔案至本中心
演講3演講費用明細表請務必於會議舉辦前1週填寫完成,並將檔案e-mail至本中心
臨時工4臨時工勞保/勞退、健保加保申請單請務必於會議舉辦前2週填寫完成並將正本郵寄至中心辦理勞保加保作業,所需勞保費用由被保險人自付,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者,將不予核銷臨時工資
5臨時工資明細表請務必於會議舉辦前1週填寫完成,並將檔案e-mail至本中心
6臨時工約用申請單請務必於會議舉辦前1週填寫完成,並將檔案e-mail至本中心
7臨時工出勤工時表核銷時e-mail電子檔至本中心
科研採購8驗收紀錄會議科研採購案必填。填寫人請於記錄欄簽名、研討會主辦人請於會驗人員欄簽名
代墊匯款9校外人士/廠商匯款同意書廠商:如未曾在清華大學出納組建立匯款檔案,敬請填寫本申請表後,將正本連同存摺封面影本寄至 300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出納組 收
人員代墊:如欲會後直接由清華大學匯款給墊款人員,敬請填寫本申請表後,將正本連同存摺封面影本寄至 300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出納組 收
核銷10報帳明細表經費核銷時必填。填寫完成之表格請 e-mail 至本中心
2研討會報帳需檢附資料列表請詳細閱讀,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中心承辦人
結案11結案報告併核銷資料繳交
參考資料12報帳明細表樣本請詳細閱讀,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中心承辦人
13驗收紀錄樣本請詳細閱讀,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中心承辦人
14核銷單據樣本請詳細閱讀,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中心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