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訪問學者

發表者 M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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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數學、統計學門相關研討會 (補助原則)

補助單位:科學推展中心數學組

審查單位:科學推展中心數學組

申請日期:十萬元以下補助案件,請於舉辦日六週前提出申請;十萬元以上補助案件請於本組首頁公告之申請日內提出

補助原則:七天為原則,應至少包括每周兩次公開演講。如如殊需要,最多以三十天為限,公開演講及公開討論,合計應至少12小時。

 

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 (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複審委員會

補助延攬對象(申請人):國科會講座、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及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

 

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 (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複審委員會

申請人:申請補助延攬科技人才案者(以下簡稱申請人)須為申請機構之教學、研究或一級行政主管人員(含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受延攬人:

  1. 講座人員
     
  2. 客座人員(限國外科技人才)
     
  3. 博士後研究人員:具有博士學位,且有發展潛力之本國籍或其專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人才。

 

補助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複審委員會

邀請對象:

受邀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諾貝爾獎得主
     
  2. 院士或國際知名學者
     
  3. 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專家學者

申請日期:最遲應於受邀請人抵達台灣地區兩個月前提出。

補助期間:補助期間以七日內為原則,因特殊需要,最多以一個月為限。

 

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台短期訪問 (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處

審查單位:學門複審委員會

被邀請人之資格條件:

  1. 諾貝爾獎得主。
     
  2. 院士或國際知名學者。
     
  3. 大學或學術機構之專家學者。
     
  4. 科技組織或學術團體之主要負責人。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受邀請人來臺二個月前,至國科會研究人才網內之「補助延攬科技人才及兩岸科技交流」項下,線上製作申請文件後,將申請案送至申請機構,由申請機構彙整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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