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組分組補助辦法
Subsidy
| 項目 | 所需文件 | 申請截止日 |
|---|---|---|
| 國內學術研討會 | 請檢送研討會申請書 | 會前90天需提出申請,若會議延期需在當年度舉辦及核銷。 |
國內學術研討會
國內研討會補助辦法修訂。 (依 113/05/30 化學組執行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化學組研討會申請及核銷流程
中心訪問教授
為有效運用國際學者訪台交流之經費,依114/4/26科推中心化學組執行委員會議決議通過,變更現有化學組中心訪問教授申請方式。
現時起不再受理短訪申請皆由學門通知本組是否進行中心訪問教授之補助。
( 短訪補助辦法新修訂114/04/26 )
相關下載
化推中心鼓勵並補助常態性小型學術會議,做為基層研究人員交換成果以及政策討論的媒介,符合下列三項條件者,
得申請 5 萬元之會議經費補助:
1. 會議舉辦頻率:至少每兩年一次。
2. 安排政策宣導:邀請學門召集人或共同召集人,進行學門政策規劃分享。
3. 參與發展聯盟:學術小組負責人每年至少出席一次「化學發展聯盟」會議,協助規劃與推舉化學年會講者。
4. 建立輪替機制:學術小組應建立負責人輪替機制,於會議中安排特定時段推舉新任負責人,並於經費結案報告中簡述推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