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組分組補助辦法
Subsidy
| 項目 | 所需文件 | 申請截止日 |
|---|---|---|
| 國內學術研討會 | 請檢送研討會申請書 | 會前90天需提出申請,若會議延期需在當年度舉辦及核銷。 |
國內學術研討會
國內研討會補助辦法修訂。 (依 113/05/30 化學組執行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化學組研討會申請及核銷流程
中心訪問教授
為有效運用國際學者訪台交流之經費,依114/4/26科推中心化學組執行委員會議決議通過,變更現有化學組中心訪問教授申請方式。
現時起不再受理短訪申請皆由學門通知本組是否進行中心訪問教授之補助。
( 短訪補助辦法新修訂114/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