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協議科技合作 (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司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申請資格:計畫申請人應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
作業時間:依本部與國外協議單位每年議定後,對外公告徵求日期為準
申請程序:申請人應至本部網站線上製作公告所需文件後,將申請案送至申請機構,經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函送本部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補助項目:申請人依交流案之性質與實際需要,在合作雙方一致且對等之原則下,得申請各項補助經費。
補助單位:科國司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申請資格:計畫申請人應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
作業時間:依本部與國外協議單位每年議定後,對外公告徵求日期為準
申請程序:申請人應至本部網站線上製作公告所需文件後,將申請案送至申請機構,經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函送本部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補助項目:申請人依交流案之性質與實際需要,在合作雙方一致且對等之原則下,得申請各項補助經費。
補助兩岸科技學術研討會(補助辦法)
補助單位:科國司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補助項目:
補助單位:科國司
審查單位:學門諮議會
補助項目:
- 臺灣地區舉辦者:辦理研討會所需之相關費用,但不得用於購置設備、來臺人員之機票費、簽證費、生活費(含膳宿費)及非關研討會之支出。
- 在大陸或香港澳門地區舉辦者,於本部核定之總經費內,補助下列人員出差旅費
- 現任國內研究機構、大專校院之教學或研究人員。
- 本部補助之客座人員、博士後研究、研究學者(發表研究成果)。
- 國內大專校院非在職身分之碩、博士研究生(發表研究成果)。